人才工作科(人才办)

文章来源:互联网稿件作者:管理员发布日期:2012-03-30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牵头抓总”职能,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检查指导,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会同人才工作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机制及配套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做好人才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负责县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专业人才的选拔、管理工作;

(四)牵头制定和实施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培养、教育和建设规划;

(五)负责搜集、整理、储备各类人才信息,搞好人才库的建设和应用;

(六)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部长会议及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