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处分警示“双管齐下”处分执行不“缩水”

文章来源:今日临高稿件作者:发布日期:2022-06-27

“王某、钟某某违反了工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给予王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钟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6月23日下午,在临高县新盈镇政府会议室里,县纪委监委处分决定宣布执行暨警示教育大会举行,现场气氛凝重,参会的40多名党员干部陷入了沉思。

会上,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人宣布了新盈镇新兴居委会党支部原书记、原主任王某及新兴居委会党支部原委员钟某某同志的处分决定,并要求二人就其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深入剖析和深刻检讨。

“经过这次警示教育会,我充分认识到我自身存在的问题,真诚接受组织的处理,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争做一名合格党员。”被处分人王某、钟某某在会上作出检讨。

“‘不严守纪律规矩,必將付出惨痛的代价’。该镇全体觉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善于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主动在思想上架起‘信号灯’、行动上拉起‘警戒心’,汲取前车之鉴,筑牢思想防线,始终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新盈镇纪委主要负责人说道。

把处分决定宣布执行与警示教育工作同步推进是案件审理室积极响应县纪委监委以案促改工作的主要抓手,通过把处分决定“送上门”的方式,做到以案释纪、以案明纪,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让参会人员推人及已、感同身受,更能突出教育效果,更加彰显纪法威严。县纪委监委相关主要负责人说道。

今年以来,临高县纪委监委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案件的惩戒作用,积板用好身边的案例深化警示教育,把现场宣布处分決定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通过现场宣读处分决定、明确处分依据、被处分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表态的方式,提高警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引导党员千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摒弃“看客”心态,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

该县纪委监委将继续用好身边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让受处分人反思警醒的同时,充分发挥党纪政务处分的威慑力和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