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转岗管理须通过竞聘

文章来源:海南日报稿件作者:管理员发布日期:2013-02-19

       今后,事业单位内部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或工勤人员,从现岗位类别转换到管理岗位,必须通过竞聘才能上岗。这是记者2月17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的。
  根据省人社厅近日下发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暂行办法》,竞聘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一些基本条件,如:大专及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市县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可以放宽到中专学历;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45周岁及以下,男性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50周岁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转岗前3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勤技能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且转岗前5年年度考核均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两次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等等。
  据了解,除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任命等特殊情形外,聘期内原则上不能进行转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到新的岗位,须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岗位认定。
  此外,工勤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累计时间满10年的,按管理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并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事业单位现有管理人员超编、超岗位职数的,专业技术或工勤人员不得转岗竞聘到管理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