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领导班子和干部2013年度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互联网稿件作者:管理员发布日期:2013-12-25

中共临高县委组织部

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领导班子和干部2013年度考核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了做好我县各镇和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2013年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劳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216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度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和全县干部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各单位2013年度考核工作于2014年1月上旬开始,2014年1月下旬前完成。

二、考核对象

各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县直各单位领导班子。科级领导干部(含待遇)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核,级(科员)及以下干部由所在单位组织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交流任职及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在现任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

挂职锻炼时间超过半年的干部,按所挂任职务进行考核;不足半年的,按挂任前职务进行考核。2013年12月(含)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不列为考核对象。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列为考核对象,参照《公务员考核规定》处理。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从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县党建巡回检查组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和备案工作。考核组和各单位商定具体的考核时间。

三、考核内容

(一)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

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发挥职能作用情况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目标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重点考核班子履行职责,完成重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民增收、海南文明大行动、人才工作、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公共机构节能、在线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关心下一代工作、老体协和离退休党支部建设、落实县党建巡回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我们都到基层去”活动关于“七个一”要求、落实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县委书记提出的“九个善于”和“几个强化”要求、落实“结对共建”领导每月下乡制度的工作实绩。

(二)干部个人的考核内容

对干部的考核,以干部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正职领导履行职责,完成重点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德,主要是指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是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否有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真抓实干、敢于负责、情趣健康等。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对待个人名利,在执行党委、政府和部门党组(党委)决策部署的坚决程度,服务意识,群众观念等方面进行考核。

能,主要指干部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业务素质主要包括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重点了解掌握执行政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公共服务的能力以及专业知识、创新意识;能力主要包括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重点了解学以致用、调查研究、沟通协调、应急处置等能力和水平。特是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和创新工作能力

勤,主要指干部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注重考核干部是否热爱本职、勤恳敬业,是否积极主动、注重落实,是否刻苦钻研、精益求精,是否尽职尽责、遵守劳动纪律,是否联系群众、服务基层。重点考核在推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过程中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努力程度

绩,主要指干部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包括干部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取得的绩效,特是在推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上做出的突出成绩和特殊贡献,以及在服务基层和群众,解决复杂矛盾和突出问题的情况,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等。工作实绩是考核的重点,要注重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民增收、海南文明大行动、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人才工作、落实县党建巡回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在线教育、关心下一代工作、老体协和离退休党支部建设的工作实绩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既要考核已经取得的显绩,又要考核打基础、利长远的潜绩,综合分析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等各方面因素

廉,主要指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重点看是否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是否履行廉政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学,主要指政治理论学习、网上培训、在线教育、参加领导干部读书学习活动、脱产培训、专题讲座及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等方面的表现。注重考核干部在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经济理论知识、学科文化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等次

干部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的干部总人数的15%,最多不超过20%。

2013年获得省级以上先进的集体和个人,作为集体和个人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方式

2013年干部年度考核采取年终总结述职和考核测评的方式进行。

六、实施步骤

2013年度考核工作主要按以下2个步骤进行。

(一)前期准备

1.各单位分别撰写班子工作总结(各镇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班子分别撰写班子工作总结),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主要由思想政治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廉政建设和存在主要问题四个部分组成,各镇政府班子总结要包含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经济社会发展大事和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等内容。

2.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副科级领导干部要按德、能、勤、绩、廉、学等考核内容要求,认真总结一年来履行职责情况,形成《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交由相关部门领导审阅并签署意见后,将《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简明扼要填写在《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总结”栏内,同时填写《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副科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只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和《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不用撰写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1)人大、政协机关的科级领导干部的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由人大、政协分管领导审阅;县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人)的个人述职报告请于1月20日前统一送交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再由干部科呈报分管县领导审阅和签署意见(隶属、直属部门管理的单位主要领导的个人述职报告,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阅),其它单位副职领导(含内设副科级领导)的个人述职报告由单位主要领导审阅。

(2)各镇镇长、副职领导及科级干部的个人述职报告由镇党委书记审阅,镇党委书记个人述职报告由兼任副书记的镇政府镇长审阅。

(二)实施考核

1.考核当天张贴考核公告,放置考核工作意见箱。

2.召开年度总结会。年度总结会由被考核单位主持召开,考核组提考核要求,单位主要领导作动员讲话,单位主要领导作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代表党政领导班子作2013年度工作总结及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参加述职大会的人员是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第一把手和担任过领导干部的部分离退休干部。副职领导干部通过书面的方式进行述职述德述廉。述职材料打印一式五份交给考核组。

3.民主测评。参加会议的人员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待遇)按德、能、勤、绩、廉、学等考核内容进行民主测评。

4.个别谈话。根据民主测评结果,通过开展个别谈话,进一步了解各单位领导班子发挥职能情况和班子成员及科级干部履职情况。

5.查阅资料。主要查阅单位党组(党委)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查阅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目标完成的依据、成果,鉴别目标任务完成的成效。

6.评鉴意见。人大、政协机关的科级领导干部(含待遇)由人大、政协分管领导在《年度考核登记表》的“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内作出简短评语并建议考核等次;县直属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请于1月20日前统一送交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再由干部科呈报分管县领导,由其在“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内作出简短评语并建议考核等次(隶属、直属部门管理的单位主要领导,由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在“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内作出简短评语并建议考核等次),其它单位副职领导(含内设科级领导和科级待遇)由单位主要领导在“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内作出简短的评语并建议考核等次;各镇副科级及以上干部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由镇党委书记在“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内作出简短的评语并建议考核等次,镇党委书记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兼任副书记的镇政府镇长在“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栏内作出简短的评语并建议考核等次作为县委组织部评定考核等次的依据。

7.确定等次。单位领导班子、科级领导干部(含待遇)由县委组织部考核组根据述职情况和主管领导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民主测评情况,收集汇总县纪委(监察局)、县综治办、县计生委等有关方面提供的评价意见,综合分析汇总后呈报县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拟定考核等次,经县委常委会审定后确定考核等次。股级(科员)及以下干部由单位确定考核等次,一般控制在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的同类人员总人数的15%,最多不超过20%。

8.备案人员。干部年度考核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将干部年度考核材料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档备案。

七、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实行年度考核备案制度

要按照年度考核的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凡是年度考核未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确认的,不予办理干部调整、晋升、培训等相关手续。

八、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根据考核通知精神,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有序推进。要正确处理好开展年度考核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既要保证年度考核工作按要求开展,又要以年度考核检验和促进日常工作,做到年度考核与日常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班子年度工作总结,组织考核对象撰写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填写《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及《2013年度科员级(股级)以上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以上表格各提供一式两份,相关表格可登陆临高党建网上下载(http://www.lingaodj.com),并用A4纸双面打印。

3.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考核组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单位: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28280538

 

附件:1、(适用科级干部)年 度 考 核 登 记 表.doc

       2、(适用科员级以下干部)年 度 考 核 登 记 表.doc

       3、科员级以上干部个人信息采集表.doc 

      4、科员级干部个人评定等次情况表.xls

      5、干部年度考核备案登记表.xls

 

 

 


中共临高县委组织部   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18日